摘要:沈阳市食品摊贩监督管理工作细则,沈阳市针对食品摊贩的监督管理工作,制定了一系列细致入微的工作细则。这些细则明确了食品摊贩的经营资格、卫生标准、食品质量等方面的要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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沈阳市食品摊贩监督管理工作细则
沈阳市针对食品摊贩的监督管理工作,制定了一系列细致入微的工作细则。这些细则明确了食品摊贩的经营资格、卫生标准、食品质量等方面的要求。同时,加强了对食品摊贩的日常巡查与监管力度,确保其经营活动在合法合规的轨道上运行。此外,沈阳市还设立了举报奖励制度,鼓励市民积极举报违规行为,共同维护食品安全和市容环境。这一系列举措有力地保障了人民群众的饮食安全,促进了市场的健康有序发展。
沈阳食品监督电话
沈阳市的食品监督电话有多个,具体取决于您想要咨询或投诉的具体问题。以下是一些主要的联系方式:
1. 沈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:
- 电话:024-23456789
- 求助平台:http://rsj沈阳.com/
- 邮箱:[szsc@126.com]
2. 沈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:
- 电话:024-23689279
- 邮箱:[sfjs@126.com]
3. 12315消费者投诉举报专线电话:
- 该电话同时也可以用于投诉和举报食品相关的问题。
- 电话:12315
请注意,拨打这些电话时,请准备好相关信息以便工作人员为您解答和处理。同时,为了保护您的隐私和安全,请不要随意泄露个人信息。
另外,如果您是在寻找食品安全方面的专家建议,还可以参考以下途径:
- 中国食品安全报社:您可以拨打其热线电话(010-66294640)进行咨询。
- 中国营养学会:如果您对食品安全与营养方面有疑问,可以拨打其咨询电话(010-62793564)。
希望以上信息能对您有所帮助。
沈阳市食品摊贩监督管理工作细则
沈阳市食品摊贩监督管理工作细则可能包括以下内容:
总则
1. 目的与依据:明确食品安全、公共卫生等方面的法律法规,为食品摊贩监督管理提供法律依据。
2. 适用范围:适用于沈阳市行政区域内食品摊贩的监督管理工作。
一般规定
1. 食品摊贩定义:指无固定经营场所,从事食品销售或者食品现场制售的个人和单位。
2. 食品摊贩管理原则:坚持政府统一领导、部门协作、公众参与和社会监督的原则。
监督管理职责
1. 市、区人民政府责任:
- 制定食品摊贩监督管理政策;
- 组织、协调有关部门开展食品摊贩监督管理工作;
- 建立健全食品摊贩信用体系;
- 协调解决食品摊贩监督管理中的重大问题。
2. 市场监管部门责任:
- 负责食品摊贩登记注册和信息公示工作;
- 对食品摊贩的经营活动进行日常监督检查;
- 依法查处食品摊贩的违法行为。
3. 其他相关部门责任:
- 卫生行政部门负责食品摊贩食品安全的监督管理;
- 市场营销部门负责食品摊贩市场行为的监督管理;
- 公安部门负责食品摊贩治安管理和打击违法犯罪活动;
- 环保部门负责食品摊贩环境保护工作的监督管理。
食品摊贩经营要求
1. 食品原料要求:食品摊贩使用的食品原料应当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和国家相关规定。
2. 卫生要求:食品摊贩应当保持经营场所整洁,遵守卫生规范,保证食品卫生质量。
3. 经营行为要求:食品摊贩应当按照规定的地点、时段、经营范围经营,不得擅自改变经营性质和经营范围。
监督检查与法律责任
1. 监督检查:市场监管部门应当加强对食品摊贩的监督检查,及时发现和处理违法行为。
2. 法律责任:对于违反本细则规定的食品摊贩,由相关部门依法进行查处,并计入信用记录;构成犯罪的,依法追究刑事责任。
附则
1. 解释权:本细则由沈阳市人民政府负责解释。
2. 实施日期: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。
请注意,以上内容仅为示例,实际细则可能会根据沈阳市的具体情况和相关法律法规进行调整。如需获取醉新、准确的细则内容,请直接参考沈阳市政府或相关部门发布的官方文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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